【殘疾歧視】菲傭疑患癌被解僱後病逝 友人代索償指前僱主涉殘疾歧視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2/21 15:31

最後更新: 2024/02/21 18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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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索人Temporosa Ma. Carla Arangote代表死者索償。(陳曉欣攝)


40歲菲傭在港工作期間患子宮頸癌後,聲稱不獲女僱主給予足夠食物和禁用廚房,並於凌晨時分要求她簽署中止合約及將她趕出家門,翌年於菲律賓病逝。死者遺產執行人兼教會友人早年入稟區域法院,指女僱主違反《殘疾歧視條例》,申索約58萬元及要求道歉,案件今(21日)於區域法院開審。申索人作供指,死者曾向她稱女僱主自她出院便不給她食物,並禁止她用廚房和雪櫃。答辯方則指僱主得知菲傭患病前,已不滿其工作表現而決定解僱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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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索人為死者Guting Joan Sarmiento的遺產執行人Temporosa Ma. Carla Arangote;答辯人蔡昭儀(譯音)。

申索人開案陳詞指出,死者自2015年受僱於答辯人,照顧答辯人夫婦及兩名子女。2017年3月5日,死者確診子宮頸癌及急性腎衰竭等疾病,並將患病一事告知女僱主一家,出院後便開始遭到女僱主的歧視對待,包括拒絕向死者提供足夠食物,死者須從朋友或教會獲得食物。女僱主又將死者用過的廚具丢棄,禁止她使用洗衣機。

死者同年10月返回菲律賓,並於2018年8月病逝。死者曾向平機會投訴僱主違反《殘疾歧視條例》,但雙方未能達成協議,申索人因此代為提出訴訟,要求女僱主就非法解僱等賠償約58萬元及向死者一家道歉。

申索一方開案陳詞指,死者在2017年5月1日凌晨時分,被要求簽紙中止僱傭合約,拒絕簽署則不能獲發薪金支票,死者只能依從。

答辯方開案陳詞則指,女僱主獲在死者通知患病前半個月已決定解僱她,並曾在家庭通訊群組抱怨死者重複犯錯,表現令人不滿意。

申索人Temporosa Ma. Carla Arangote在答辯方盤問下供稱,她約在2016年底在教會結識死者,死者被解僱後向她投訴,僱主自她出院便不給她食物,又禁止她用廚房和雪櫃,死者需要在房間內煮食。Arangote引述死者稱患病後須靠朋友或教會給予食物。

答辯方指出,教會是出於好意給食物死者,並非因為死者僱主沒給食物。Arangote同意教會是出於好意給食物,但同時死者不獲僱主給予食物。被問到死者被禁止用雪櫃儲存食物的原因,Arangote轉述死者稱女僱主認為她有傳染病,但同意只是死者的想法。

聆訊下午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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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